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IP位址及網路協定委員會」第25次會議紀錄
時間: 93年4月8日上午9時
地點: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會議室
主席:陳景章主任
記錄:陳式偉
出席單位及人員:(略)
ㄧ、主席報告
宣佈第四屆IP委員會委員異動部分,原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王繼賢副處長委員一職,更換為該公司吳明東副處長。
二、
討論及決議事項:
1.
「網路位址消費爭議申訴處理辦法」(草案)說明與討論。
建議事項:(1)請區分本辦法中,申訴處理客戶範圍及其處理程序。(2)有關將網際網路政策申訴建議納入辦法中是否合適,仍須再考量。
(3)請評估消費者提出申訴時,TWNIC可提供協助的範圍。
(4)各委員若有其他修正意見,請以mail回覆予IP組,俾便彙整,TWNIC將與律師共同討論後,提出建議,於下次會議再提出討論。
2.
「網際網路位址(IP Address)/自治號碼(ASN)註冊服務費率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說明與討論。
決議:(1)第二點主要任務章節中,修正「費用收取標準之價格訂定」為「費用收取標準之費率訂定」。修正「相關價格制定資料之收集」為「相關費率制定資料之收集」,並統一使用「費率」用語。
(2)第三點委員資格、任期與改選章節中,修正「本委員會之委員人數(含主任委員)以六至九人為原則」為「本委員會之委員人數(含主任委員)以七至九人為原則」。
(3)刪除第四點運作方式章節中,「本委員會會議紀錄應於完成後,送本委員會各委員核閱」等贅字。
(4)本案於修正後通過。
3.
「代理發放單位成員證書」發放作業說明與討論。
決議:為配合「代理發放單位成員證書」之發放事宜,建議於TWNIC IP註冊管理業務規章中增列相關規定。
4. 「取消原代理發放單位英普達資訊股份公司之代理發放權並回收IP位址案」說明與討論。
建議事項:(1)建議TWNIC取消代理發放權處理程序中增修有關IP位址移轉、未使用及代理發放單位停權之事宜,修正後可請TWNIC法律顧問協助確認。
(2)可參考APNIC處理Historical IP網段模式,進行程序或規章之修正。
5. 第17屆APNIC會議概況報告。
建議事項:(1)有關Historical IP網段移轉事宜,請TWNIC提供相關資訊給原使用單位以利進行網段移轉。
(2)請將此報告提供IPv6專案等相關人員參考。
(3)各委員將更新之網際網路管理政策訊息帶回,以為因應並鼓勵各單位積極參與網際網路政策之制定。
三、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