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第八次網域名稱委員會紀錄

 

時間: 八十九年十一月七日(星期二)上午9:30

地點: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會議室(羅斯福路二段9號4樓之二)

主席: 主任委員 添來

紀錄:徐桂尼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第七次網域名稱委員會會議紀錄

確認會議紀錄(略)

參、討論事項

一、     中文網域名稱相關事項之討論

結論:1.建議優先考量協調.商業與.公司為同一資料庫,並由CDNC負責Registry,兩案四地之廠商或單位均向其註冊。

      2.若前述方案不可行時,則維持.商業與.公司分別註冊及交換資料後再進行漫遊。

 

二、「中文網域名稱註冊暫行管理辦法」試用期及相關配合措施之討論

結論:1.「中文網域名稱註冊暫行管理辦法」之試用期延長至開始提供服務後三個月,惟如有新辦法取代時,依新辦法實施之。

   2.上市、上櫃公司之保留字將於2001年1月5日中午12時開放申請。

 

三、開放中英文泛用型網域名稱相關配合措施之討論

結論:()泛用型一般性原則

1.TWNIC開放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架構及範圍為xxx.twxxx.台灣、xxx.商業、xxx.組織xxx.網路五大類,其他如xxx.政府、xxx.教育等如欲申請亦不拒絕,惟比照收費。

2.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與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應分別申請。(不同於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申請時可同時免費申請一個屬性型之中文網域名稱)

3.資格條件-在中華民國立案之公司行號、組織機構或具中華民國身份之個人均得申請

4.不文件審核,但一旦發現未符合資格條件者則TWNIC將予註銷其網域名稱。

(二)泛用型中、英文網域名稱之規定

1.將分別收費方式,原則上不高於現行英文網域名稱之收費上限。

    2.將「第一階段優先登記原則」係指於2000/10/31

24時,在TWNIC註冊資料庫已登記網域名稱(xxx.com.twxxx.org.twxxx.net.twxxx.商業.twxxx.組織.twxxx.網路.tw)者方可預先登記,且網域名稱須與原架構下之網域名稱相同方可。若有多數相同網域名稱之申請者則以抽籤之方式決定之。此期間預計為二個月,二個月後公佈登記結果。

3.註冊「中文.tw」,可同時擁有「中文.台灣」。

   (三)其他相關事宜

1.  有關泛用型中英文網域名稱保留字部份,將透過

中心網站,及開座談會之方式廣徵民意,並於下次DN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

          (四)提供泛用型中、英文網域名稱之註冊服務,整體相關措施之預定時程如下(實施時程將依實際執行狀況修正):

工作項目

預計完成日期

負責單位/人員

一、確認泛用型之原則及相關事宜

2000/11/7

DN委員會

二、公告開放泛用型之日期及「優先登記原則」之相關事宜      

2000/11/10

TWNIC DN

三、擬訂定保留字之相關事宜

2000/11/10~

2000/12/17

TWNIC DN

四、召開DN委員會訂定保留字及擬註冊辦法(草案)

2000/12/18

(暫訂)

DN委員會

五、修改現行註冊管理系統,符合泛用型之預先登記規定

2000/11/07~

2000/12/19

TWNIC 技術組

六、()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第一階段優先及預先登記。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第一階段優先登記

2000/11/13~

2001/01/20

 

 

2000/11/20~

2001/01/20

TWNIC DN

七、進行抽籤相關事宜

2001/01/21~

2001/01/31

TWNIC DN

八、全面開放泛用型中、

英文網域名稱之註冊

服務

200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