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第三屆第三次董監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

地點:本中心十樓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十樓之一)

主席:賴董事長飛羆

出席人員:李董事漢銘、吳董事國維(吳董事嘉輝)、吳董事瑞北(王勝德先生)

董事嘉輝、何董事建明、林董事志峰、周董事鐘麒(林宗立先生)

近藤治彥董事(請假)、張董事來喜(鍾福貴處長)、陳董事振珉(請假)

陳董事淑美(程董事嘉)、郭董事耀煌(李董事漢銘)、曾董事憲雄、

程董事嘉君、鄧董事添來、劉董事勝東、賴董事弦五、譚董事昌文

何監察人全德、陳監察人信誠、葉監察人疏(請假)、劉監察人靜怡(依姓氏筆畫排列)

列席指導:電信總局公眾電信處 陳國龍處長

列席人員:賴會計師麗真、教授明正、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相關人員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第三屆第二次董監事會會議紀錄

結論:確認。

叄、報告事項

(一)     各委員會業務報告。(略)

肆、提案討論事項

案由一、國稅局函索.tw註冊資料乙案之討論。

結 論:此案改為報告案,並維持第三屆第二次董監事會議關於此案之決議。

案由二、購置新辦公室房舍乙案之討論。

結 論:為中心長遠發展及永續經營之評量,贊成依以下事項執行:

1.表決通過事項:

(1)同意執行購置房舍評估作業。(贊成之董監事共14位)

(2)同意成立五人評估小組,成員為劉董事勝東、葉監察人疏、陳監察人信誠、梁教授明正、呂副執行長愛琴。(5位董事同意、4位董事反對,其餘董事無意見)

2.建議事項:

(1)此案應於主管機關核定後,始能進行購置相關作業。

(2)應謹慎審視及評量中心財務規劃。

(3)評選時應選擇合宜之房舍及秉持善用空間規劃之原則執行此案。

案由三、承保中心董監事責任險乙案之討論。

結 論:同意由美商安達北美洲產物保險公司承保本中心董監事責任險,承保保險賠償額為100萬美金。

案由四、網路安全委員會委員變更之討論。

結 論:同意通過陳年興教授辭任網路安全委員會委員乙職,並由台大電機系雷欽隆教授擔任。

 伍、臨時動議

一、九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字第09505048790號函,請本中心儘速依法辦理捐助章程變更事宜乙案之討論。

決議:俟行政院核定及相關法定程序完成後,本中心依法辦理。

二、關於補助董監事、顧問或專家參與國際會議乙案之討論。

決議:此相關議題係為中心業務面之權責範圍,且出國經費皆已編列於本年度之預算書。

三、國內外顧問聘用辦法乙案之討論。

決議:本中心依顧問聘用辦法辦理聘僱事宜。

陸、散會(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