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第三屆第二次董監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五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五)中午12:00整
地點:本中心十樓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十樓之一)
主席:賴董事長飛羆
出席人員:李董事岳奇(近藤治彥執行長代)、李董事漢銘、吳董事國維、吳董事瑞北(請假)、吳董事嘉輝、何董事建明、林董事志峰(
張董事來喜(鍾福貴處長代)、陳董事振珉、陳董事淑美、郭董事耀煌、
曾董事憲雄、
譚董事昌文(依姓氏筆畫排列)
何監察人全德、陳監察人信誠、葉監察人疏、劉監察人靜怡(依姓氏筆畫排列)
列席人員:交通部電信總局 陳處長國龍、賴會計師麗真、
李組長曉陽、顧組長靜恆、許組長乃文、歐陽組長拾瓊、
記錄:游美翎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第三屆第一次董監事會會議紀錄
結論:確認。
叄、報告事項
(一) 各委員會業務報告。(略)
(二)
九十四年度業務報告書及決算書財務報表報告。(略)
肆、提案討論事項
案由一、九十四年度業務報告書及決算書財務報表內容之討論。
結論: 照案通過。惟建議如下:
1.
建議中心收集整理各國網域名稱費率狀況列表,及中心目前收費訂價與財務狀況,委由中心費率委員會討論衡量目前中心的費率標準之合宜性。
案由二、擬向國立高雄大學借調
結論: 照案通過;將於今年八月起借調
案由三、台灣索尼通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改派近藤治彥執行長為本中心董事之討論。
結論: 照案通過。
案由四、各委員會之主任委員人選之討論。
結論: 網域名稱委員會,由鄧董事添來擔任主任委員。
IP位址及網路協定委員會,由郭董事耀煌擔任主任委員。
國際事務委員會,由吳董事嘉輝擔任主任委員。
網路安全委員會,由李董事漢銘擔任主任委員。
案由五、各委員會委員人選之討論。
結論: 照案通過;95年度各委員會委員名單如附件。
案由六、修訂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員工薪給暨考績辦法,請討論。
結論: 原則上通過;請徵詢律師其適法性,並於交通部同意備查後實行。
案由七、承保中心董監事責任險乙案之討論。
結論: 委請周鐘麒董事、吳國維董事及劉靜怡監察人參與此案,由中心同仁支援相關行政作業,並於下次董監事會議提案報告。
伍、臨時動議
(一)國稅局函索全部 com.tw 域名註冊者的公司名稱與統一編號乙案之討論。
決議: 1.本中心已於
2.吳國維董事、譚昌文董事及劉靜怡監察人建議應小心處理此議題, 勿提供全體 com.tw
註冊者資料,以免引起域名註冊者對本中心提起訴訟或要求賠償。
(二)建議中心董監事不宜承接中心所委託計畫事宜之討論。
決議:基於利益迴避之原則,建議中心董監事儘可能不承接中心所委託計畫。
陸、散會(下午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