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第二屆第四次董監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10:00整

地點:本中心10樓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10樓)

主席:曾董事長憲雄

出席董事:李董事炎松(請假)、李董事漢銘、吳董事國維、何董事建明、

何董事基璧、林董事世華、林董事志峰、林董事逢慶(請假)

董事誠謙(何董事建明)、高董事凱聲、許董事清琦(洪博士宗勝)、

陳董事文生、陳董事年興(林教授宜隆)、陳董事景章、郭董事育適

麻董事念台(請假)、黃董事智旺、曾董事憲雄、程董事嘉君、

鄧董事添來、劉董事勝東(陳董事文生)、賴董事弦五、盧董事文祥(依姓氏筆劃排序)

出席監察人:吳監察人嘉輝、施監察人宗英、莊監察人哲男、陳監察人信誠(請假)、劉監察人靜怡(依姓氏筆劃排序)

列席人員:賴會計師麗真、台網中心相關人員

記錄:游美翎

 

一、主席致詞(略)

 

二、宣讀第二屆第三次董監事會會議紀錄。

結論:知悉。

 

三、報告事項

(一)各委員會業務報告(略)

(二)九十三年度業務計畫書及預算書報告(略)

 

四、討論事項

(一)            九十三年度業務計畫書及預算書之討論。

結論:1. 在未來編列業務計畫書和預算書時建議儘量避免重覆。

      2. 預算書內除了依會計科目編列外,建議日後能增列年度間之比較,並能以百分比方式呈現預算數和執行數的比率,俾利更易看出不同年度之間的差異性。

3. 建議中心應蒐集並加以彙整各國DN服務管理費資料,俾利提供各界參考;除外,中心應提升服務品質,並請DN委員會可考量對DN消費者權益及爭議等議題於會中討論。

4. 推廣IPv6時應加強應用面之規劃,並請將南部推廣列入明年度推廣重點之一。在推廣IPv6其架構之設計,應以不影響IPv4效能為基本原則。

5. 舉辦國際會議所需之費用龐大,因此爭取大型國際會議來台舉辦之企劃應及早提出規劃,俾利各單位可逐年編列預算,以便順利募集舉辦會議所需之經費。

6. 建議中心若有些實驗性質之新興業務可考慮以實驗計劃方式執行,於逐步推動同時評估其可行性,並將其編列於業務計畫書中。

7. 建立ISMS制度及取得BS7799證照同時,應加強中心文件及檔案資料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機制,並符合資通安全制度標準。

8. 鑑於Spam mail猖獗,建議中心可針對技術層面及蒐集相關資料,協助電信總局、網消協會、台灣網際網路協會等相關單位共同研擬對策。

9. 中文DN推廣業務,建議可與本土性業者(如農產運銷公司、條碼協會)洽談是否有合作機會。

 

(二)            變更各委員會委員人選之討論

說明:依本中心各委員會委員遴聘及作業要點規定,委員人選經主任委員提請董事會同意後聘任之,替補時亦同,請討論。

1.   IP位址網路協定委員會委員

(1)原網虎科技魏仁納先生離任,由電信總局專用電信處黃世雄副處長繼任。

(2)原亞太線上陳振珉副總經理,更換為該公司陳春鈞協理。

(3)原台灣固網代表李鴻池副處長,更換為該公司王繼賢處長。

(4)原協志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直平處長,更換為該公司毛貞傑主任。

(5)原教育部電算中心曾展鵬高級分級師,更換為該中心莊育秀組長。

2.   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
原電信總局郭清褔副處長離職,更換為該局許鍚蘭副處長。

結論:全部照案通過。

 

五、臨時動議(無)

 

六、散會(中午12:10)

董事長

執行長

簽核人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