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則上一般用戶向代理發放單位申請所需IP位址即可,但若此用戶有Multihoming需求時,即其需要同時與兩家ISP對接需求時,所需IP位址為/20 (16個 Class C) 以下,可逕向 TWNIC 提出申請,經TWNIC審核通過及APNIC核備及配發後,由TWNIC核發IP及更新資料庫,但仍須遵守「TWNIC IP位址申請與發放原則」等相關規定。 2•申請流程請參考流程圖。 請注意: (1)•/20 (16個Class C)之 IP數量為 16*256 = 4096個 IP,並非供ADSL使用之16個 IP。 (2)•因可攜式IPv4位址之申請是以APNIC非會員身分申請,故是以APNIC非會員費率為計費標準,除第ㄧ次IP申請費之外,每年APNIC仍將收取此段可攜式IP之維護年費,相關費用訊息請參考 http://ftp.apnic.net/apnic/docs/non-member-f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