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位址申請依申請對象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規定,詳述如下: 對象一 : ISP ( 網際網路服務單位 ) 1•需具有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之執照。 2•應向代理發放單位申請所需IP位址,除非所需IP位址為/21 (8個 Class C) 以上(含),可逕向TWNIC 提出IP位址申請,但須遵守「TWNIC IP位址申請與發放原則」相關規定。 3•若所申請之IP位址需發放給所屬客戶,則需向TWNIC提出代理發放權申請,經TWNIC 審核會議通過後,才可向TWNIC提出所需IP位址申請。代理發放權申請相關事宜,請參考「網際網路服務廠商IP位址代理發放權 徵選公告」。 4•申請流程請參考流程圖。 對象二 : 一般網際網路用戶 1•一般用戶應向代理發放單位申請所需IP位址,除非所需IP位址為 /21 (8個 Class C) 以上(含),可逕向 TWNIC 提出申請,但須遵守「TWNIC IP位址申請與發放原則」相關規定。 2•申請流程請參考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