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因公出國人員報告書     

                                                                      89 年11 月30 日

 

報告人姓名:劉靜怡

服務單位及職稱:中央大學產經所助理教授TWNIC監察人

出國期間:9038日至90313

出國地點:澳洲墨爾本

出國事由:參加ICANN本年度首次季會暨其他相關會議

 

一、出國目的

   

    本次赴澳洲墨爾本之目的,在於參加ICANN本年度第一次會議,以及其他相關會議。

 

二、考察、訪問過程

   

    本次ICANN會議自三月九日起開始召開,至三月十三日下午舉行ICANN董事會後結束,正式會議時間共計五天。主要會議內容除了ICANN大會與董事會之外,並且包括其他組織(constituencies)和政府諮詢委員會(GAC)之會議。由於本人接受提名成為At Large Study Committee的九名委員之一,所以本人並提早一天於三月八日抵達,參加ICANN董事會上次會議決議成立的At Large Study Committee於八日下午與晚上召開之預備會議。

 

三、考察、訪問心得

 

    此次ICANN會議最主要之進展,為針對ccTLD Agreement之事項繼續磋商,討論New TLD 事項,討論VeriSignICANN簽訂合約之相關內容,並且進行「網域名稱國際化」或「國際性網域名稱」(internationalization of domain names,以下簡稱IDN)之討論。其中VeriSign合約和John Klensin報告IDNS相關問題部份,尤其引起熱烈討論。以下僅就此次會議中特別值得重要的事項,分別敘述之:

 

IDNS而言,英文是網際網路的優勢語言。而且,網域名稱系統大體上也是經由羅馬字母的運用來發揮功能。雖然全球能夠閱讀羅馬字母的人口比例刻正逐漸增加,但是還有其他數十億人口並不具備這種能力。因此,為了要讓網際網路在通訊與商務方面成為真正全球性的媒體,它必須逐步進化,並且以非羅馬字母來納入識別碼(例如像是網域名稱)。顯而易見的選擇,包括中文以及其他的東亞文字、阿拉伯文、希伯來文、梵文,以及古代斯拉夫語的文字。目前已有幾項把非羅馬(非ASCII)文字運用在網域名稱上的計劃開始運作。例如,VeriSign已於去年十一月開始採用「非羅馬字.COM」的網域名稱國際化測試。此外,部分國碼高階網域名稱註冊機關(ccTLD),也已在他們的ccTLDs當中進行非羅馬字字元集(Character Sets)的測試。舉例而言,日本網路資訊中心(JPNIC)已經於本月份對「日文.JP」開始進行測試。此外,有許多營利的私人公司也開始積極大力宣傳,並且推銷預先登記註冊網域名稱國際化。

 

在此次會議之前,ICANN董事會曾經就IDNS事項進行討論,討論重點在於:

 

(一)網際網路發展成為更容易讓不使用ASCII字元集的這些人所接受;

 

(二)把網際網路的網域名稱系統加以國際化的過程,必須是經由公開、非壟斷性,而且完全與網際網路現行的端對端(end-to-end)模式相容的標準來達成;

 

(三)把網域名稱系統擴大到支援多語言名稱的建設性實驗也應該得到鼓勵,只要它所進行的方式與促進合理統一的目標一致。這樣可以避免干擾到網際網路的穩定性,或是網際網路服務的相互可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而且所有受到影響的對象都可清楚了解它的實驗性字元。

 

以下的問題,可以說是此次會議針對IDN所做的討論的重點歸納所在:

 

 

(一)IDN的標準化與測試程序

 

ICANN歡迎任何團體或組織針對IDNs事項提出意見,在此次會議中,針對目前IETF的標準統一程序,以及當前運轉中的測試作業,做了討論,同時也針對IDN可能對註冊程序和系統穩定性形成什麼挑戰,進行討論。

 

(二)IDN涉及之智慧財產權問題

 

在截至目前為止的測試中,已有大量證據顯示IDN將引發網路蟑螂(cybersquat)行徑。對於註冊商標應該如何在IDN領域當中運用的方式,以及應該尋求什麼樣的短期及長期解決之道,以防範侵權、濫用登記註冊,以及類似的問題,意見也相當紛亂。在解決這些問題時,在登記註冊合約(例如像是ICANNUDRP)當中,對於非司法仲裁需求的仰賴程度應該有多高?需要針對目前運作中的UDRP進行什麼改變?ICANNWIPO,或是兩者,是否都應該著手進行與網域名稱國際化及註冊商標相關的政策審查與發展程序?這些問題都值得持續密切觀察。

 

(三)網域名稱國際化字元集與其母語的關係

 

為了要能夠全球性、即時相互操作地把網域名稱轉換成為網際網路通訊協定(IP)位址,在網域名稱當中必須要有明確的規格,同時也必須展現出對語言規範以及文化考量的敏感度。究竟是哪些團體(IETFICANN、註冊組織抑或各國政府)應該負責解決這些議題?應該有哪些團體參與其中、他們的參與應該提供什麼好處,以及相關的考量,例如像是標準化發展的時間,應該如何加以處理?在這次會議相關報告和討論中亦被提及。

 

(五)IDNICANN登記註冊註冊機關合約的關係

 

ICANN截至目前為止與登記註冊以及註冊機關所簽訂的合約之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網際網路的穩定性與相互可操作性,並且在網域名稱以及位址系統當中,促進合理與公平的商業機會。究竟IDN發展到什麼程度時,會需要修正現行的上述契約內容?哪些新的或是已變更的條款,能夠增進DNSIDN的效用與價值?在登記註冊與註冊機關合約中若採納新的條款,是否需要經由ICANN的政策發展程序來達成?顯然也是ICANN關心的事項。

 

在政府諮詢委員會(GAC)的進展方面,依照政府諮詢委員會此次發表的報告,與會的GAC成員總共有三十二個國家政府、在國際論壇當中所認可的個別經濟體,以及跨國的政府暨協議組織,與會成員相當熱烈地討論到與全球網際網路相關的議題,其共同發布的聲明內容主要如下:

 

(一)關於選舉政府諮詢委員會第一任主席:

 

舉行GAC主席第一次的選舉,並且選出澳洲的Paul Twomey博士擔任GAC的主席,並且根據GAC的營運規章,任期為兩年。

 

 

(二)關於與委派與管理國碼高階網域名稱(ccTLDs)相關的議題

 

GAC與網域名稱支援組織(DNSO)的ccTLD支援團體以及ICANN董事會及幕僚,在GAC會議中針對與委派及管理ccTLDs相關的議題,進行了積極、公開,而且有用的對話。

 

GAC再次重申其對ICANN、相關的政府或公共機關,以及ccTLD管理者之間,維繫三方溝通體制之適切性的承諾,如同在GAC文件「委派與管理國碼高階網域名稱之原則」(GAC原則)當中所述。GAC認為,這樣一種三方體制,應該是ICANNccTLD管理者之間之關係的目標,而且GAC成員將會採取步驟,以促進GAC原則的執行。

 

同時,若是ICANNccTLD管理者有意達成雙邊(「傳統」)協議,此類協議就本質而言應該是暫時性的,等待由相關的政府或公共機關針對參與三方的體制提出適切的說明。所以,任何雙邊協議,都應該包含及早終止的條款,以便因應在此類協議的條件當中有三方溝通體制出現。不過,在下列三個情況下,不應該有諸如此類的雙邊協議:(1ccTLDs管理者仍在等待重新委派請求是否獲准;(2)相關的政府或公共機關已經建議ICANN要去採取執行三方體制的步驟;或是(3ccTLD管理者並不屬於相關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管轄範圍,除非相關的政府或公共機關願意接受此類安排。在與ccTLD管理者草擬並且協商合約時,GAC希望ICANN將能夠考慮到在對應ccTLD之國家或領土中所適用的民間國際法律協議採取之標準商業慣例。

 

(三)關於GAC的運作方式

 

為使GAC達到有效率的程序此一目標,以支持ICANN的運作,並且就GAC認為切身相關的事項進行徹底且即時的建議與分析,提供給政府與公共機關參考,GAC會中設立工作小組來檢視並且報告可加以考慮的議題,目前相關議題如下:(1)多種語言的網域名稱;(2)把地理與地緣政治學的名稱視為是高階與第二階網域名稱;(3)國際慣例的適宜性。

 

(四)關於國際性網域名稱(IDNs

 

GAC確認這項發展對全球網際網路使用者之福祉具有重要性且利害攸關。同時,關於IDNs,包括測試計劃在內,GAC認為有三大主要公共政策領域,需要被當成是ICANN、其支援組織,以及更廣泛的網際網路社群的重要考量。這三個領域是:(1)現行與未來網際網路之交互作用能力的必要性;(2)預防網路蟑螂(cybersquatting)以及在IDNs環境當中的爭議解決之道,應該由適當的方法與程序來著手處理,例如像是一個適宜的爭議解決政策,以及初步時期應如何執行;並且(3)應用競爭與市場進入、消費者保護,以及智慧財產權原則等事項也應該一併注意。

 

具體來說,GAC針對IDNs所提出的聲明如下:在掃蕩網路蟑螂的原則與機制方面,應當把現行的ASCII字元集(character set)環境,轉譯成為任何一種非ASCII字元集環境,而且該項技術執行動作,也應該適當地趕上此一領域之任何發展腳步。同時,保存遍及全球的互連性以及可加以存取的網域名稱系統,對於網際網路身為一個全球性的網路是否能夠繼續存在來說至為重要。雖然,為了追求統一的標準會需要去探查不同的技術實驗,但是最後應該要為多種語言的網域名稱達成一個統一或是能夠互相運作的標準,而且系統也要有能力可在網際網路上無所不在地運轉。在高階網域名稱當中的IDNs登記註冊,應該可在適當的水準以及活動規模當中,經由有效率而且公平的競爭條件為網際網路社群謀求福利。ICANN應該採取步驟來傳達IDNs測試的管理者,並且提醒他們必須告知消費者有關其測試之狀態與作業的任何法律責任,特別是在系統全面執行之前就採行登記註冊的情況下。

 

最後,在ICANN董事會決議方面,ICANN董事會此次墨爾本會議的決議案,主要包括以下數端:

         

(一)一般會員研究委員會

 

瑞典前內閣總理Carl Bildt在一月底接受ICANN董事會認命為一般會員研究委員會(At Large Membership Study Committee)的主席之後,連同兩位副主席Pindar WongCharles Costello,已經把其他六名委員的提名名單提交ICANN董事會。ICANN董事會認為獲提名人的資格背景堅強與多元化的背景值得肯認,

同時也認知到此一研究委員會主席與副主席,可能會考慮視委員會的預算限制而定,向董事會再推出至少一位人選來擔任委員會成員,以提供不足的專業需求。董事會決議批准Pierre DandjinouEsther DysonOlivier IteanuChing-Yi Liu(劉靜怡)、Thomas Niles,以及Oscar Robles,擔任一般會員研究委員會的成員。同時根據一般會員研究委員會主席的要求,由ICANN提供不超過四十五萬美元(當中有十萬美元已獲ICANN董事會批准)的ICANN資金來支持一般會員研究。

 

(二)VeriSign合約方面

 

由於此次會議中有許多意見針對VeriSign的問題提出質疑,所以董事會決議在下次董事會召開之前,繼續針對VeriSign合約問題尋求公眾意見的評論。

 

(三)在New TLD合約方面

 

    董事會授權ICANNPresidentGeneral Council針對New TLD的相關合約繼續進行磋商。

 

(四)DNSO Review方面

 

    董事會已經收到DNSO Review的報告以及相關事項的報告。並且建議Names Council將這份報告以及其他相關報告的內容加以整合,以改進DNSO的運作。

 

(五)和ccTLD的溝通磋商方面

 

董事會指示幕僚應該繼續就ccTLD相關的合約繼續磋商,同時尋求建構出一套可接受的三方關係模式。

 

(六)在多語言網域名稱(IDN)方面

 

董事會決議主要內容如下:(1)對於目前進行測試和銷售預先註冊名稱的IDN系統可能引發的混淆,ICANN董事會表示關切,希望能夠透過更廣泛的對話和大眾教育,預防可能弊端的產生;(2)為了深入研究此一問題,董事會指定Katoh為主席,領導CerfAuerbachCampos等人組成的工作小組,進行調查研究,並和該領域的專家進行對話,進而提出適當的建議給董事會參考;(3)上述小組應該在六月舉行的董事會時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