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二層網域名稱【ebiz.tw】申請註冊程序(含審核作業)草案
2002/12/10
壹、預先申請註冊
一、 申請註冊資格
| 第一階段: |
凡於2003年1月1日以前,依法擁有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他標識並已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者,即可預先申請註冊網域名稱。 |
| 第二階段: |
依公司法登記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商號,且已註冊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xxx.com.tw)者,可申請相同特取名稱之網域名稱(xxx.ebiz.tw)。 |
二、 申請註冊方式
| 第一階段: |
合於申請條件者,可於申請註冊期間,辦理線上申請作業,線上輸入申請基本資料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註冊期限內傳真至受理註冊機構(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書面方式確認申請資格,並以寄發Email通知資格審核結果。 |
| 第二階段: |
合於申請條件者,可於申請註冊期間,辦理線上申請作業,申請者線上輸入統一編號及申請基本資料後,受理註冊機構將核對TWNIC網域名稱註冊系統資料庫為準,經確認無誤後,將寄發Email通知資格審核結果。 |
三、 申請註冊期間及審核作業
(一) 申請註冊期間
| 第一階段: |
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20日 |
| 第二階段: |
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20日 |
(二) 審核作業
| 第一階段: |
(1)
|
審核原則所申請註冊之特取名稱須與依法擁有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他
標識等文件相同,若有二個以上申請者申請註冊相同網域名稱,將由受理註冊機構先行協調。 |
| (2) |
審核程序 應自申請註冊日之次日起算七工作日內,將任一證明文件以傳真方式至受理註冊機構,逾期視同放棄。若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無法審定是否為申請者所有,受理註冊機構有權要求申請者簽署聲明切結書之權利。 |
| 第二階段: |
(1)
|
審核原則
申請註冊之特取名稱與現有屬性型英文網域名com.tw相同者,且經審核確認為同一申請者,則可申請此同名之網域名稱;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之資料,以核對TWNIC網域名稱註冊系統資料庫為準。合於申請條件者,皆可申請註冊。 |
| (2) |
審核程序
此階段不需文件審核。 |
| 公告期間: |
(1)
|
第一階段抽籤及公告期間2003年1月28日至2003年 1月31日。抽籤結果,受理註冊機構將於抽籤日之次日公告於受理註冊機構及TWNIC網站。 |
(2)
|
公告期間若有異議產生,該網域名稱將凍結暫不開放,並依【新增第二層網域名稱.ebiz.tw預先註冊公告期間異議申訴處理辦法】處理。
|
| (3) |
受理註冊機構於公告期結束後依據公告結果,寄發Email通知獲資格確認之預先註冊申請者,並於2003年2月21日寄發Email繳款通知,預先註冊通過審核者須在2003年2月28日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 |
| (4) |
所需繳交之費用以不超過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費/管理費450元/900元(年)為限。 |
貳、 全面開放申請註冊
一、 申請註冊資格:
依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法人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及外國人士均可申請。
二、 申請註冊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註冊方式。
三、 申請註冊期間及審核作業
| (一) 申請註冊期間: |
自2003年3月1日起 |
| (二) 審核作業: |
1
|
審核原則:採先申請先發給之原則。 |
| 2 |
審核程序:不需文件審核,惟需利用電子郵件方式確認身分。 |
| (三) 繳費期限及費用: |
1
|
自審核通過並通知繳費日起計算,七日內需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 |
| 2 |
繳交之費用以不超過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費/管理費450元/900元(年)為限。 |
四、其他未規定事項,依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註冊管理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