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特輯:

之一...網際網路互接原則應由 TWNIC 及早規範

                                       

 劉大川.交通大學計算機中心

                                          (本文獲劉大川同意轉載)

Jan. 20 1996

 

  國內網際網路推廣已草具規模,但仍然不見有實力的國內外網路業者大量投資,國內網際網路互接原則不明是業者觀望主要原因。為促進國內網際網路的發展,TWNIC 應及早規範國內網路互接的原則。參考國際上的互接的成規,有幾點可供大家參考。開放性、平等互惠強制轉接、成本分攤、保障骨幹通信品質、保障偏遠地區,參與強制交換業者大小規模不應差距太遠,強制交換權不應該永久給予業者,表現不好的要淘汰,表現好的可以加入,應該都是一般性的原則。

 

  開放性表示任何業者只要達到一定的門檻就可以取得強制交換的權力,不應該有任何身份的限制。目前國內網路人口約有三十萬,TANetHiNet  兩個網路可以直接交換轉接。網路人口到達百萬人時,直接交換轉接的業者應該可以增加為四家。台灣不大,網路人口再多,也不應該無限制的開放,維持八家直接交換應該是合理的底限。目前 TANetHiNet 網路規模都達到 16 個話價區有 64K 以上對外專線連接,其中 8 個話價區有 T1 對外專線連接,T1 對外連線話價區包含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五個主要都會區。並且有  64K 以上國際連線。在初期以此為參與強制交換的門檻,比較容易獲得TANetHiNet 的認同。

 

平等互惠強制轉接表示只要雙方規模相當,除網路用戶不願開放之外,網路業者不得拒絕代為轉接。網路規模一般可由骨幹頻寬、數目與分佈密度,IP address class Bclass C數目,domain name server host 註冊數目,用戶專線頻寬數目,跨網通信量,撥接線路數目,等客觀數字來評估。使用人數、資訊多寡雖然比較具體,但容易作假,很難用來正確估算網路規模。第三家、第四家業者以 TANetHiNet 目前骨幹規模做為條件應該不算嚴苛。當參與強制交換業者超過四家時,以台灣總網路規模除以參與強制交換家數的四倍,作為提出申請的條件應該也不算太嚴。

 

成本分攤表示除轉接的直接成本得協商分攤外,不應收取其它任何費用。參與強制轉接的業者不超過四家時,暫時不成立轉接中心,由提出強制轉接要求者負擔連線成本,由接受強制轉接要求的業者指定轉接城市,提出要求者應連往每個網路以免造成其它業者二次轉接的負擔。在第一組互連專線使用率未達30% 時不得提出第二組互連專線之需求。任何一組互連專線使用率已達  50% 時當初提出需求者必須提供第二組轉接線路

。當互接網路超過四家時,應在五大都會成立轉接中心,設置地點按城市由業者分別推舉。

 

  保障骨幹通信品質代表業者不應規避使用自己之骨幹,而使用對方之骨幹。若直接利用對方之骨幹,提供一方得收取計量費用。參與強制交換的網路,應自行保證骨幹使用率在50% 以內,以保障其它業者互接使用品質。

 

  保障偏遠地區代表獲得強制轉接權之業者,不可以只在能獲利的都會區提供服務,而規避不能獲利的偏遠地區。只為本身營利的業者不應取得強制交換的權力。

 

  互接電路初期應以 T1 為限,日後通信技術成熟之後再全面檢討提昇,以確保各網路強制互接之公平性。互接點應 24小時有人值班,互接點之路由器應保持單一品牌,實際負責責路由器者應配帶呼叫器,以保障台灣網際網路之品質。

 

  互接網路滿八家之前  TWNIC 每三個月接受一次申請,符合規定原責同意之後應在半年之內完成互接。互接網路滿八家之後,若有新申請加入之業者,每年重新評估全國八大網路。

 

  任何 IP address 以銜接一個網路為原則,若欲銜接一個以上網路,必須事先徵求各網路的同意,以免引起全國網路路由的混亂。網路用戶若欲代其它用戶轉接,必須徵求網路所有人同意,轉接用戶若銜接一個以上網路,也必須事先徵求各網路的同意。一般用戶與代理轉接用戶不同,採用不同費率,事先徵求同意是必須的。TANet 是教育部補助的網路,任何一部電腦身跨 TANet  與其它商業網路必須得到教育部的同意,TANet 用戶沒有權力自行決定。

 

 

 

 

 

 

 

之二...網路行銷方向

 

劉大川.交通大學計算機中心

(本文已獲劉大川同意轉載)

Jan. 3  1997

 

  網路上電子廣告郵件惹人討厭,網路服務提供業者(ISP)要維護電腦共用資源,不被單一用戶電子廣告郵件佔用更是頭痛。NEWSBBS上充斥著與主題無關的連線討論同樣惹人討厭,站主、版主要維持討論品質,也要兼顧言論自由,處理起來更是頭疼。

 

  雖然網路上建立一個廣告首頁成本低廉,但是傳送電子廣告郵件成本更低,遍灑廣告信函到所有  NEWSBBS 討論區更是幾乎不花成本。再加上初次接觸網際網路的商家,得知一個月只要花費幾百塊,就可以傳送信件給成千上萬個用戶,相對於傳統廣告郵件、街頭廣告、報紙夾頁成本低得太多,很少不心動加入。

 

  廣告是一門專門學問,散彈打鳥、炸彈炸魚只要範圍夠廣,按照機率會有一定的成效。打了就跑,只做一回的生意可以採用。一個廣告作下去,不能只考慮正面回收,負面影響也要盤算。選擇恰當的媒體,讓正面效果最大,負面效果最小,是廣告的目標。潛在客戶名單準確度在萬分之一,只能對每個客戶投下萬分之一的行銷費用。準確度若能提高到十分之一,就可以對每個潛在客戶投下比較高的行銷費用。最重要的是廣告

行銷精準能夠達到只有正面收穫,把負面影響會降到最低。

 

  每個人都有機會需要搬家公司、生日蛋糕、結婚、滿月服務,這些行業遍灑廣告會有一定的回收效果,但也會造成短期沒有需求的人士反感,等到需求來到時會因為反感而嘗試尋求其它替代服務,得到一個客戶卻得罪更多的潛在客戶相當划不來。任何遍灑昭告天下方式,即使廣告行銷費用再低,對一個有長遠企圖的廠商絕對是得不償失。當客戶需要時,適時提供廣告資訊,成功率高,副作用低。當需要打形象廣告時,一定

要選擇干擾大眾最少的方式。網路媒體成本低廉,但是讀者也需要支付連線成本,打形象廣告卻要別人分攤成本,除了立即有需要的讀者之外,絕對產生反感。精確的潛在客戶名單,在網際網路上特別重要。

 

  電腦網路是一個全新的媒體,目前還欠缺精確的客戶分析名單。不準的網路行銷廣告惹人討厭,提高網路客戶分析名單的準確度會有很大的商機。讓網路用戶自願性質的登錄個人資料到網路領域服務,建立網路個人  whois 資料庫,可以互利,降低干擾,值得 ISP 參考。

 

  斟酌利害頻估得失之後若要採用電子郵件、NEWSBBS 廣告時,千萬記得為了降低副作用一定要加以包裝。赤裸裸的產品資訊比不上使用者側面的介紹推薦,單一使用者心得比不上幾個人一起討論。故意缺漏價格、聯絡方式既能迴避廣告副作用,還能過濾出正確的潛在客戶名單。要針對不同討論群的特質,擬定出不同的說詞,既能符合規定又能打動人心。要謹記網路是全新的平民媒體,它與電視、報紙、雜誌、廣播、夾頁廣告都不同。其它媒體是廣告主負擔成本,網路上卻是讀廣告的人負擔成本,強制性的網路廣告比其它媒體副作用大的多,代送網路廣告的業者可以不在乎讀者的感覺,登廣告的業主卻不可忽視自己的得失。

 

  WEB 首頁促銷也要注意,WEB 雖為被動式廣告,但是基於網路特質,讀者也支出網路費用,服務資訊與促銷資訊的比例需要視產品特質斟酌。把既有平面資料,傳統媒體廣告改版之後送上網頁,不注意網路即時互動的本質,也有可能得到反效果。利用電腦網路特質,針對每一個潛在客戶,量身定做促銷廣告,才是網路行銷努力的方向。